法治护航江南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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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枫溪江畔,古朴典雅的“枫桥经验”陈列馆已然成为当地的新地标,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慕名前来参观,在沉浸式体验中领略基层社会治理的时代变迁。

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剩余29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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