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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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11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以后,在执法体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发生较大变化。2021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剩余18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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