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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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回顾我国刑法学与犯罪学之间的交互,整体上是日益制度化、体系化和规范化,集中表现为由“各自为政”的割裂走向日益有序的联结,由碎片化的联动迈入更加系统的立体、全面协同,由事实判断与规范判断的分离互斥进入事实判断与规范判断的同频共振。但也存在弱事前与强事后、事实评价虚化与规范评价偏于主导、政策与法律的互斥等制度性不畅、结构性梗阻。(剩余50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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