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刑民保护边界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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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侵犯商业秘密在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的范围内,具有多重法益共存的特性。《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类型、量刑幅度等进行了全面修改,但同时司法实践中也衍生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刑民保护边界不清的问题。对此,应在侵权判断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主观明知、行为类型、保密义务等角度入手,运用整体评价要素方法,明确刑民划分的界域和法域转向的尺度。(剩余5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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