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诉性视角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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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中,可诉性对于案件质效提升意义愈发重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亦是如此。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应当充分考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办案的特殊性,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标准进行判断。在标准认定中要紧扣可诉性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确保环境公益诉讼能够诉得出去、诉到实处,从法律监督角度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对环境公益的保护作用。(剩余48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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