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司法适用困境与解决思路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在明确洗钱罪侵犯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和上游犯罪法益的基础上,洗钱罪入罪标准应区分上游犯罪类型。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边界应当泾渭分明,“明知”是洗钱罪的应然要件,但应理解为概括明知。上游犯罪人实际控制犯罪所得是洗钱罪成立的基础,行为人在实际控制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后实施自洗钱行为,应当以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剩余5078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