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行政公益诉讼精准监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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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地理标志蕴含着所涉地域特有的自然、历史、人文因素,属于该区域的公共资源范畴,不仅具有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也具有公益属性。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行为不仅侵害权利人的权利,而且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托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承担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重要保障。(剩余52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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