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标准的两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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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61条规定的行政非诉执行的审查标准是无效行政行为标准。理解该标准需要结合行政诉讼法第75条确认无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99条的对应解释,以及司法文件、司法判例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注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等特定类型案件的特殊标准。(剩余50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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