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棚里直播带货算“大棚房”违规吗?
案 情
2025年2月,某暗访组在某乡(镇)核查“大棚房”问题整改情况时,发现某村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建设的占地5亩的沃柑分拣大棚中,堆放了大量尚未分拣的沃柑,以及已装箱的沃柑300多箱,有两人正在以分拣过程中堆放的沃柑为背景,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直播推销沃柑。
暗访组指出,该大棚存在利用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开展商品销售等非农经营行为,属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用途,要求某县对此大棚进行查处,并对乡(镇)相关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剩余318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