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之“变”换办事之“便”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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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办理后面的手续,项目开工指日可待。”近日,信阳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领取到颁发的全省首份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证明后,高兴地说。

2024年12月,该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宗住宅、商业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需要分两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在后续办理报件等手续过程中因无法提供权属证明,影响项目进度。(剩余28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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