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催收“增补承包费”于法无据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近日,通辽市开鲁县某政府工作人员以强硬态度阻止村民春耕,其理由为“未缴费不得耕作”。然而,村民已经签订了长达30年的土地合同,租金悉数支付,合约本应在2034年到期,仍被要求额外缴纳每亩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开鲁止耕”事件表面是耕地费用的缴纳问题,实质是土地用途的变更问题,核心是土地用途管制。该事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改变自己承包地的土地用途;二是采用2020年公布的“三调”地类,按“三调”中的新增5000亩耕地收取费用。(剩余1463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