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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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七方面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落实原林权证不变不换要求。坚持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不得强制要求换证。(剩余5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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