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摘编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明确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河南省各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犯罪,审结涉黄河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457件,判刑1036人;全面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救济原则,审结涉黄河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55件,其中,生态环境损害案件6件,赔偿金额1.3亿元;秉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审判理念,审结涉黄河环境资源一审行政案件272件;依法支持环保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剩余3156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