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是合作开发还是恶意串通

——从一宗案例看土地招拍挂竞买资格认定

案   例

2019年5月,某市土地出让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100亩,容积率为3.5。出让公告明确要求:无正当理由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该市飞龙置业公司希望竞买该地块进行项目开发,但因其2018年竞得该市一宗商业用地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不符合竞买该地块的报名条件。(剩余3192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