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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实施

7月1日,《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主要围绕“矿产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这一主线,突出政府管理职能的具体化、责任体系的明确化,进一步确定露天矿山企业、各级政府等各方在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中的责任与义务。

《条例》对露天矿山的规划管控、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剩余4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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