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适格主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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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适格主体认定问题,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断。此类争议的核心在于如何准确界定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边界,避免将行政法上的连带清偿责任直接等同于刑法上的作为义务。实际施工人作为劳动关系的直接相对方,应当认定为该罪的适格主体;中间转包方虽在行政法上负有清偿责任,但因缺乏直接的劳动关系基础,不应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剩余55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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