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枢纽”设合作区从简单复制走向集成创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海关总署、上海市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实际,开展政策集成创新,研究编制《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设立合作区,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助力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有利于服务更加主动开放的国家战略,丰富开放型经济发展载体;有利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剩余29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