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隆时期盐法改革探析

——兼论余盐开中与开中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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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明嘉靖、隆庆时期,为控制余盐、供应军需以及保障国家盐业收入的增长,明廷采取了余盐折银、余盐设引及兴复开中法等措施。为应对北方蒙古部的频繁侵扰,明廷还采取余盐开中、设立工本盐等临时举措。嘉隆之际,工本盐制度废止。隆庆时,明廷着力解决因推行工本盐制度而带来的盐引壅滞问题。兴复开中法实行于嘉靖初年,起初明廷只准收实物,后考虑到白银货币化之因素,允许折银与实物共同征收。(剩余170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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