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易,不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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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易,不厌难。遇见光鲜的人,容易心生好感。碰到新奇的事物,也难免欢喜雀跃。一个人,或者一样事物,要令人有乍见之欢,固然不是太容易的事儿,但也算不得难。只要双方能在某个点上契合,乍见之欢自然顺理成章。

比起乍见欢喜,久处不厌要难得多了。就像一道菜肴,要在第一口就俘获食客的心,靠的大多是浓烈的味道。第一口的浓烈,能让味蕾惊叹;但到了第二口、第三口,直至最后,在持续的浓烈中,容易不堪甜腻而心生厌弃,这成了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剩余5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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