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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金融风险信息澄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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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及时澄清误导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职责,既是信息传播管理中的事后纠偏权力,也是一种属地和维稳责任,对化解局部金融风险,维护区域性金融稳定有积极意义。本文认为,应规范地方政府金融风险信息澄清行为,从信息收集、信息评估、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澄清垂直化方案等方面构建信息澄清工作机制。

2022年4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总结了我国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借鉴国际上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的有益经验,内涵十分丰富(李曙光,2022)。(剩余47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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