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过错认定:地方性法规中“不”与“未”的规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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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地方性法规在法律体系中起着结合地方实际、贯彻上位法执行与主动调整地方发展存在问题的作用,其立法语言需精准无歧义。义务条款是地方性法规中的核心内容,它规定了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不”与“未”二字在地方性法规中被用来描述违反义务内容的应责事由,表示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形,且与此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认定与有效落实也与之具有紧密联系。(剩余154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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