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法律审视与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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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离婚率逐年升高,如何健全探望权行使规则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就成为实施《民法典》的重要任务。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探望权所设定的权利主体范围过于狭窄、探望权内容过于模糊等问题导致探望权的实现存在困难。为此,从适当拓展权利主体范围、细化权利内容以及探索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等方面提出制定完善之策。(剩余58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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