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城镇就业广阔前景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七日)
城镇青年就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和四化前途,应当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要不断地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形成一套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劳动就业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于解决城镇劳动就业问题,中央曾经提出要注意广开门路,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去年中央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提出“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并且下达了中发〔1980〕64号文件。(剩余204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