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债新思路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决定批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稳妥处置存量隐性债务一直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协同努力下,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小。(剩余1528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