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新:破产法的修改应引入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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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新。图/受访者提供

三年前的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年6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裁定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执行完毕,这意味着深圳在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探路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早在1986年,我国就出台了《企业破产法(试行)》,20年后,正式制定出台了《企业破产法》。(剩余52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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