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A 中国

北京、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通知提出,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剩余1588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