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数据·热脸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法治副校长

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自5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每所中小学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东数西算

2月17日,“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剩余729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