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构建林(草)长制管理体系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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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重要举措。西宁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把全面推行林(草)长制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做实林(草)长制、实现林(草)长治”目标,通过构建林(草)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设立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1 559名,按级别划分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和管护责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剩余52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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