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睦邻互信和伙伴关系原则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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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海合作组织(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

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支持维护世界和平安全,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遵循《上合组织宪章》和《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发扬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这一上合组织宝贵财富;

重申决心深化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为成员国人民创造持久的和平环境,使其免受安全威胁和挑战;

认为当今安全威胁和挑战具有全球性,只有构建多极世界,进一步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形成合力,才能加以解决;

声明如下:

一、所有成员国在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一律平等。(剩余6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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