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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国合作立场文件

一、联合国的成立是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的里程碑事件。中国作为创始会员国,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这是世界公道正义的胜利,也是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胜利。(剩余100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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