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孩子擅自为游戏卡充值,家长能否要求归还这笔钱?

问:我儿子今年12岁,喜欢玩手机游戏。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经不住某直播平台主播的诱导,用我的网络支付账户支付给某数码科技公司6000元,用于购买游戏卡点。请问,我能否要求该数码科技公司返还这笔钱?

李先生(河南郑州)

律师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剩余1000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