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因交通事故流产,单位是否承担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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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末乘车外出因交通事故导致流产后,基于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我无法要求社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给予生育津贴。请问:公司能以我并非由于工作导致流产,且流产不等于生育为由拒绝吗?

读者 李欣

李欣:

你好!

公司不得拒绝。

一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分别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剩余6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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