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畅:从形式出发

——“小我”转向“大我”的艺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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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曾言:“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就美之自身言之,则一切优美,皆存于形式之对称变化及调和。”换言之,凡具有美学价值之事物,尤其是文学与艺术之作品,皆须具备丰富多变且和谐统一之外在形式。而舞蹈作为艺术之母,自然亦遵循着这套美学法则。

我出生在四川省古蔺县,赤水河畔的“郎酒之乡”。这座小县城承载了我童年大部分的美好时光。(剩余35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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