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育的社会责任与自身发展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评委,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四川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成都市文联副主席,成都市书法家协会主席,成都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成都市天府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从事书法教学近30年,作品参加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展”“中青展”“楹联展”等国家级展览十余次,省级展览或获奖数十次,并多次担任全国书法展及省市书法展学术观察员、评委。(剩余1023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