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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机制”激励村党组织书记

东丰县委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十项机制”,全面激发村级党组织干事创业热情,夯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制定《东丰县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40條规定,细化选拔、教育、管理、监督、保障等全链条机制。每年按照域内村数的10%左右确定一批县级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予以正向激励。截至目前,对2020年度评定为县级优秀的19名村党组织书记全部参照新任职乡科级副职工资水平落实待遇,每人定额增核1万元奖励,所在村下年度增核组织运转经费2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剩余1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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