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印发《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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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林草局日前印发《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林地经营权流转是指林业经营者将其拥有的林地经营权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剩余14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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