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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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实施方案》锚定2027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确定目标要求。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剩余32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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