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建设中多元主体参与的内在机制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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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对数字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协同理论视角下,理解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建设需要重视理念和利益的统一,深入挖掘主体的建设动因,从利益角度,关注新时代发展要求下的多元主体如何主动参与数字乡村共同体的构建,同时需要从制度政策层面回应共同体的持续运行命题。基于“载体—利益—行为”的分析框架可知,村级组织是实现数字乡村建设目标的重要载体,利益的汇合和理念一致是建设的重要动力,多元主体只有从利益和价值层面达成统一行动,才能实现数字乡村建设共同体的构建。(剩余91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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