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刑事诉讼共同被告案件证据补强法则的比较与借鉴

——以嫌疑人身份转换使用和程序分离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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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刑事证据补强法则是刑事证据法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证据证明力、还原真相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共同被告案件证据补强法则的比较,发现两岸司法制度和文化上同根同源,大陆刑事证据制度采取“孤证不能定案”认定模式,且确立了不自证己罪、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基本法则;以嫌疑人身份转换使用和程序分离制度为代表的台湾地区刑事证据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具有特殊功能与作用。(剩余65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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