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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纠错机制中可容之错的规则空间

摘要:综合分析建立和规范问责制度的党规国法及中央推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的指导意见可以发现,进入容错纠错机制的可容的错,是已经符合问责的条件,但还没有严重到违反党纪和国法程度的错。起自该当问责,终至应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之间,即是可容之错的规则空间。规则空间概念的提出,为容错划定了可能的范围,为容错与问责、处分的规则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有利于提高容错纠错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剩余63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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