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砚辨——二重证据法试论青花子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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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花之讹,脉络清晰

李贺《杨生青花紫石砚歌》成诗于中唐,直到北宋,吴淑(947—1002,字正仪)首次在《事类赋注》中称此石品为“点滴青花”,北宋其他砚文献不见对“青花”的论述。再到南宋,赵希鹄(1170—1242)在《洞天清录·古砚辩》中解释石品“有花点如箸头大,其点别是碧玉清莹,与砚质不同”。(剩余55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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