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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结构解读梅勒斯

晚年的弗洛伊德修正了先前提出的“二部人格结构”说,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并论证了人格可以划分为“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三个层次的观点。其中,“本我”处于人格结构中的最底层,代表人类与生俱来的,内心最原始、最本能的欲望;“自我”夹在二者之间,持有并接纳时间观念,拥有价值判断和现实感等一切与理性有关的要素,不断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超我”追求最高理想与完美境界,遵循至善、至美的原则行动,所以这就决定了“超我”的作用是指导“自我”的理性因素,限制“本我”的原始欲望。(剩余30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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