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职官志》勘误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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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宋史·职官志》所载“罢南、北外都水丞司”为误。考其实际,当为文臣都大官之职被裁撤,而非南、北外都水丞司之设被废止。同时,都大提举河事官之任频繁更迭,既涉人选性质之文武变换,又及员额配置之单双调整,变动显著。

关键词:宋史;外都水监丞司;都大提举河事官

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宋史》卷一百六十五《职官志》载:“宣和三年(1121年),诏罢南、北外都水丞司,依元丰法,通差文武官一员。(剩余10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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