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常善救人”是“常善求人”的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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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老子》第二十七章“救人”,過去多如字解釋,與前後文義不合。通過分析相關文句中傳世本,帛書甲、乙本及北大本的異文,結合文義、辭例以及戰國至漢用字習慣等來看,此字應讀爲“求”。楚文字中或用“㤹”爲{求},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作“㤹”保留了楚人的用字習慣,而漢初多用“救”爲{求},後人因不明此種用字習慣特徵而沿用、誤讀,流傳至今。(剩余97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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