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赡养尽责得合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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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张某珍远嫁,儿子张某超与儿媳邱某婚后与二老同住并生育张某林、张某芳等3个子女。张某夫妇早年建房,张某超夫妻出力帮忙,2011 年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重病卧床数年,护理、就医等全由邱某负责,直至2015 年张某去世。2017年张某超去世,邱某独自照顾婆母和子女,未再嫁。(剩余3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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