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走失 学校被判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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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原告韩某的女儿小韩进入被告某中学学习,韩某于每周星期一早上将小韩送到学校,星期五下午接回家中。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某中学因考试需要给其他班级腾教室,小韩所在的班级放假。放假当天,学校通过发送“校信通”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送了放假的消息,但因韩某未加入某中学的“校信通”业务,不知道学校提前放假的事情。(剩余5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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