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吵架放火烧家,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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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容易相守难。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夫妻双方吵架而引起的放火案。

  2021年9月某日中午,洪某与丈夫曹某因曹某向前妻的孩子支付生活费发生争吵并动手。面对不理智的妻子,曹某深感疲惫,于是独自去单位,留下洪某一人在家。

  愤怒中的洪某多次给丈夫打电话要求丈夫回家把事情说清楚,洪某甚至提出要丈夫单位的领导来处理他们夫妻之间的事。(剩余4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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