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的积极刑法治理之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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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犯罪治理体系建设、多法衔接、预防性刑法观加速并合,使我国开始进入微罪立法的新时代,微罪治理面临尤为复杂多元的新挑战与困题。为克制潜在负作用的发酵,应推进微罪的积极治理,以便多面的正向赋能。微罪独立于轻罪、重罪;应区分微罪与轻罪,提高轻罪的上限,释放微罪的空间。建构更开放和理性的微罪理论体系迫在眉睫。(剩余183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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