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讼化构造与治理性理念:公益诉讼的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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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2年《民事诉讼法》增设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主要旨在发挥社会组织通过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囿于社会组织体量资质、起诉意愿、诉讼能力的局限,立法预期并未充分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以及单行法中公益诉讼条款的增设,扩展了公益诉讼的领域范围,丰富了公益保护的实现形式,改变了民行公益诉讼的关系,重塑了公益诉讼的制度内容和运行态势。(剩余235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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