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破产重整计划中信托方案的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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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近年来,信托方案在大型企业集团重整方案中频频出现,法官在对此审查时却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其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动因,以此为基础实现了与信托关系所有主体个人债务的风险隔离;而英美法中破产法的逻辑架构,恰恰基于法定信托之机理。在破产重整方案中融入信托,可视为在法定信托的执行阶段加入商业信托,双重信托机制确保了相关财产和权利的分配的风险隔离属性。(剩余274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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